備受市民關注的福州地鐵將于今年開工,其中1號線計劃2014年建成運營,2號線2016年建成通車。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市地鐵公司)、福州日報從即日起至7月22日,聯(lián)合開展征集福州城市地鐵標志活動。市民可通過電子郵件、郵寄快遞等方式,將自己設計的福州城市地鐵標志投寄給市地鐵公司。獲獎者除發(fā)給證書外,還將獲得最高2萬元獎金。
地鐵建設,是福州城市交通建設史上的盛事。市地鐵公司和本報聯(lián)合向社會公開征集福州地鐵標志,有利于樹立福州市城市地鐵品牌意識,對打造彰顯福州市城市地鐵形象的移動名片,具有重要意義。
評選條件:
作品內(nèi)容上要求體現(xiàn)福州市城市地鐵以人為本、和諧海西、時尚交通的理念,突出時尚、快速、經(jīng)濟、舒適、方便、安全、科技、數(shù)字化的特點,展現(xiàn)福州深厚的文化底蘊和鮮明的地域特色。
標志要求形式新穎獨特,圖案清晰流暢,色彩簡明大方,具有時代感和藝術性,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。具有強烈的可辨性,便于放大或縮小。
作品要求 :
1.標志作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:(1)作品核心設計方案;(2)作品設計創(chuàng)意理念說明;(3)標志、標志與文字(中文名稱:福州地鐵、英文名稱:Fuzhou Metro)組合及標準圖形;(4)用獨立的一張A4紙書面說明設計者的姓名、職業(yè)、身份證號碼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不得在設計圖稿中出現(xiàn)上述個人資料。
2.應征標志作品應以電子文本或光盤刻碟形式提交:(1)作品應包括一張彩色設計圖稿,一張黑白設計圖稿,圖紙大小為A4紙規(guī)格;(2)如以電子文稿形式提交,圖稿需存儲為JPG、TIF格式,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,并保證縮小到100×100像素時能清晰使用。色彩模式須為RGB色。創(chuàng)意理念說明文字應提供WORD格式電子文檔。
投稿方式:
1.電子郵件:以附件形式發(fā)送至:fzmetro@sina.com
2.信件:參選作品必須光盤刻碟,快遞郵寄至福州市南門兜斗西路21號福州市軌道辦。郵編:350005。來稿請注明福州市城市地鐵標志征集。
值得注意的是,每人作品限投三稿。應征作品一律不退,作者請自留底稿。
投稿截止時間:2009年7月22日18點整,郵寄稿件以郵戳為準。
評選方法:
主辦方將對作品進行初選,評出入圍作品50件。入圍作品將在福州日報、福州新聞網(wǎng)、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標志征集網(wǎng)公布,由市民以網(wǎng)絡、報花兩種方式進行投票,按票數(shù)高低從中評選出20件公眾最喜愛福州市城市地鐵標志,并參加第三輪評選。
第三輪評選將邀請知名專家、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舉辦方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。在參考網(wǎng)絡、報花投票結果后,評選出一等獎作品1件,二等獎作品1件,三等獎作品1件,優(yōu)秀獎作品5件。獲獎作品經(jīng)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,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金獎作品注冊,然后向社會公布。屆時,福州日報、福州新聞網(wǎng)等媒體將公布獲獎作品名單。
獲獎者除獲得榮譽證書外,一、二、三等及優(yōu)秀獎還將分別獲得20000元、5000元、2000元、800元不等的獎金(獎金發(fā)放時將代扣個人所得稅)。
權利說明
標志作品應屬于原創(chuàng)作品,且未以任何形式發(fā)表或投稿。如涉及知識產(chǎn)權糾紛等法律問題,由應征者承擔法律責任。
獲獎的作品,在主辦方支付相應獎金后,歸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所有,擁有該作品的全部權利,并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、組合和各種開發(fā)應用。
市地鐵公司有權選擇或不選擇標志設計,取消、推遲或重復有關程序,而不承擔因上述原因而須支付給應征者一筆報酬或補償?shù)牧x務。
市地鐵公司保留對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。
